平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政府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办工作职能,在传递政府信息、解读金融政策、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政府金融办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全年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45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2年市政府金融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充分运用网站和“平凉金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围绕国家和省市金融信息和政策,及时发布和解读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和政策文件等内容。同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网站“滚动视频”栏目通过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等专题内容。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并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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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市政府网站统一改版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督查整改为契机,在栏目设置、内容完善、版面优化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和规范化流程均有所改进。但是在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方法上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同时确保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留言,准确答复群众咨询;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