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有关担保政策措施的通知

  • 时间:2022-01-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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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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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77号)文件印发以来,全市各级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担保优惠费率,积极发挥担保增信作用,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的问题。但由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部门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加之受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效益下滑,造成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普遍注册资本金少、担保能力弱,保费收不抵支、日常运转困难,担保货款逾期率攀升、代偿风险加大,保障措施不落实、不敢担保不愿担保等问题凸显,担保行业进入了“寒冬期”。为了帮助全市担保行业渡过困难,促使国家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三难”问题重要措施持续全面落实落地,现就全市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实施意见》的有关担保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全面落实支持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或尚未进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名单但履行政府性融资担保职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健康发展。一是增加注册资本。通过财政出资、股东注资、国有企业控股或参股、捐赠、兼并重组等方式,在政策保障、经营能力、风险控制等方面优化提升,确保市级至少有一家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县级各有一家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最迟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增资任务,力争在2022年底前全部进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名单。二是落实同级财政补贴。对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执行优惠担保费率,新增担保贷款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其以下的部分,按1%补贴;新增担保贷款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0.5%补贴。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每年11月底前落实到位,12月份新增担保贷款计入下年度补贴基数。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市县财政建立风险补偿金,根据辖内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贷款规模逐年增加,对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支持的特色产业、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政府风险补偿金分担不低于20%的代偿责任。四是协调省再担公司落实代偿责任。按照省金控担保集团牵头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对总”合作原则,协调省级再担公司承担至少20%的再担保风险责任。五是落实尽职免责。对辖内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按规定妥善履行授信审批和担保审核职责的业务人员实行尽职免责,发生的代偿损失,参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核销。六是健立激励约束机制。从2021年起,把辖内国有或国有控股担保公司纳入“市长金融奖”的评选范围。平凉银保监分局要把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情况作为加分指标,纳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 

对于其他担保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创造公平、优越条件,支持其为市内企业和“三农”主体增信担保,不得硬性要求其降低担保费率。 

二、靠实担保公司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财政、国资、工信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强化资本管理,支持担保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年度预期目标和薪酬考评办法,确立法人地位,做实注册资本,严禁虚假注资和抽逃、挪用、借用注册资本;要支持健全完善代偿、追偿、补偿、核销等机制,加大追偿力度,规范代偿、补偿、核销行为,尽量减少代偿损失;要严格执行《平凉市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平政办发〔2021〕52号),严格管理范围和程序,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使管理任务和要求落细落地。市政府金融办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民法典》有关担保方面的规定以及《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使担保政策规定人人皆知;定期对全市担保行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业务;加强月报和年审等非现场检查,对报送的信息数据认真审核甄别,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公司经营、财务、管理、风险等情况;定期抽组人员,深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督促其规范执业;及时查处有关担保方面的信访案件,净化担保环境;对证件失效、长期不开展业务和不年审的担保公司,督促其进行债权债务清算,办理注销终止手续。 

三、全力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规范经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其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担保能力。一要完善内部组织架构,选配、招聘足够保障业务运营的人员,健全内控制度,严格业务流程管理。二要积极拓展业务,力争取得区域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担保准入资格,落实签约银行承担20%以上的代偿责任。三要严格执行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的担保收费标准。四要每月按担保费收入总额的50%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收到各级财政补助保费后均要及时足额补提;每年按不低于年末在保责任余额的1%足额计提担保赔偿责任准备金,累计达到年末在保责任余额的10%时实行差额计提。五要加强风险控制,区分业务类型,严格落实保前审查和风险评估,对风险较大的业务要落实反担保或质抵押措施。六要加强代偿追偿,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尽力挽回损失,按规定程序核销呆、坏账。七要优化业务流程,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大数据信息,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八要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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