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债服务”为名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 时间:2023-06-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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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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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诸如“众合XX”“权行XX”等所谓“解债机构”,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化解、抵消、托管、整合、实物兑换等“债事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持续现金流并定期返还收益,诱使“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投资入股”等,变相吸收资金,甚至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权债务人钱财,严重损害债权债务人权益,被公安机关以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立案打击。平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和方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依法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一、解债领域非法集资典型手法

目前市面上运营的所谓“解债机构”,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只是一般市场主体,不是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其运营模式违背市场经济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解债申请人极易陷入“庞氏骗局”而受到“二次伤害”,造成缴纳的解债资金血本无归。以“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手法和途径主要是:

“画饼”,就是“解债机构”宣称可以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甚至能够有效化解法院难以执行的呆坏账,承诺在收取债权人的咨询服务费、债务人的履约保证金后,通过现金分期、以物抵债等方式,可以实现债权清收、债务代偿。实际上所谓的“解债机构”通常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诈骗”之实。

“利诱”,则是谎称债事当事人在缴纳债权金额20%-60%的费用后,债权人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实际上,“解债机构”并无任何实质性经营,无法产生利润,高额回报的资金来源于拆东墙补西墙,所谓的“以物抵债”主要是靠虚抬抵债物品的价格,通过“庞氏骗局”骗钱。

“造势”,则是有关“解债机构”通常会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设置类似传销的层级奖励制度,仿冒金融机构设立线上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线下实体经营网点等方式,误导债事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加入,快速扩张。

二、如何才能避免误入解债公司设定的陷阱

“未经特许非法经营、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是非法集资常见的手法,请广大市民在投资时要做到“三看一坚持”:

一看有无金融业务许可证金融是特许行业,从事投融资等金融活动应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绝大多数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开始时就是未经审批的非法金融活动。

二看经营活动实质生产经营应遵循基本的价值规律,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者要仔细查看经营机构是否存在与其承诺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其宣传的运作模式是否违背价值规律,其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能否长期维系。

三看宣传内容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四要坚持依法处理债权债务纠纷请广大债权人、债务人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不受所谓的解债机构蛊惑,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防止二次受损。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解债有风险,行事需谨慎!请全市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通过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拒绝“解债机构”诱惑,防止落入披着“解债服务”外衣的非法集资陷阱上当受骗。

如发现涉嫌解债类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市、县(市、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线索一经采用,即可获得相应奖励。

平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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